① |
首先,对各课程的学习内容,对象,学习条件等经过研究后,选择自己想学习的课程。 |
② |
一定要确认好上课时间,认为可以走读才行。另外,同一课程有两,三个班(A,B,C)时,要根据自己的情况选择好时间,再按「报名申请书」的要求,一定要添写自己想要参加的班级。 |
③ |
在寄去的「报名申请书」「学习经历等证明材料」
,的表上记入必要的事项。 |
④ |
和③一起,还要附上能证明是中国归国者的身分证明的材料,寄给本中心。
☆ 关于要备齐附加材料的概要如下,详细的说明写在另张纸上,所以请在确认的基础上备齐为好。
◎证明是中国归国者或其家属的证明材料(「自立准备金支给决定通知书」「家属关系公证书」「竿酪匹塑(全部户口抄件)」等的复印件)
◎能证明现在身分的材料(「户籍抄本(部分户口抄件)」「外国人登录证」「驾驶证」「健康保险证」等的复印件)
※但,已经在本中心学习的人,附上「受讲许可证」的复印件即可,不需要上面的材料。 |
5. |
报名材料的审查结果,如被许可的人,将由本中心寄给你「受讲许可证」。 |
★ 材料中姓名不一致的场合
因已经办完就籍手续等理由,各种材料上所记载的姓名不同时,请附上同时写有中国名和日本名的「就籍审判书」的复印件。材料收集不齐的场合,中国名和日本名是同一人的证明,是用「誓约书」来代替。「誓约书」虽没有特定的写法,只要写上“中国名和日本名”同是一个人保证没错的字句即可,然后写上本人的姓名,住所,盖上印章即可。
★ 自费来日的家属的场合
除了上述1~4之外,证明是中国归国者家属的材料(下面材料中的一种) 例:「亲属关系公证书」的复印件、「户籍誊本」。材料收集不齐的场合∶与遗华日本人关系的证明,用「关系者之证明」来代替。所谓「关系者」就是与归国时的保证人(家属或第三者)等之间的关系。「关系者之证明」虽没有特定的写法,只要报名的人有是归国者的证明的意思的字句就可。然后,写上证明人的姓名,住所,电话,再盖上印章即可。 |
报名截止日期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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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 远距离课程 ]
截止日期为各月24日、下月开始开课。
[ 走读课程 ]
各班最多为20名,但电脑班为9名。各学科达到了定员人数时,报名截止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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* 如有不明、请跟本中心联系。(中国语可)
报名材料寄送地 ]
【近畿中心】
〒530-0026 大阪市北区神山町11-12 [ 周围地图 ]
近畿中国帰国者支援交流センター
电话:06-6361-6114 FAX:06-6361-2997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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