学习日语/走读课程:首都圏中心/报名方法
走读课程 课程表 报名方法< 走读课程 >

★初次申请的人
要提交9-10页的「申请书」 「学习经历等材料」和第和第11页记载的附加材料。

★第二回以后的申请者
只提交「申请书」 「学习经历等材料」即可。


申请书的填写方法
参看13页的「走读课程/交流活动课程表」,确认自己想参加的学科和活动开课时间。

定员
超过定员时首次报名者优先 , 所剩定员数以抽选来决定或者每隔一周进行上课。

费用
学费…免费
教材费…免费。二·三代是根据「(公财)中国残留孤儿援护基金」的就学援助制度规定,

报名截止日期

9月15日截止(10月4日开课!)


发表结果
編班的結果,在9月末以前通近信件通知大家。如 果没有牧到通知的活,清向本中心吝洵。
※同吋申清了10月期和1月期関期而通述了10月 期的坊合, 1月期的申清将元放。想参加10月期 裸程的人清在12月再申清。
 
★下页的申请书上只能写一个人的申请。写两个人以上的申请都无效。另外,同时不能参加两个科目或活动。对此请加以注意! 如果您还需要申请书的话,可以将这张申请书复印使用。另外,还需要这份招生要点,请跟本中心联系。我们会立刻寄给您。
★在12-13页的课程表所登载的日语/电脑课程和交流活动里选择您想参加的课程, 按照您想参加的次序,在下页在学科和活动名的下面写上①到④的号码。例如:第一希望参加的课程为①,第二希望参加的课程为②,第三希望参加的课程为③,第四希望参加的课程为④。

有关需要提出的材料
第一次申请时, 除了 「申请书」和「学习经历等材料」,还要准备下面表的证明材料, 备齐后请一起邮送来。 有关提交材料的内容有不明白之处,或无论如何所需材料无法备齐时,请不要客气地向本中心提出来,可以商量。

填写材料(请在寄去的材料上不要有漏记之处)
1.「申请书」
2.「学习经历等材料」

附加材料
(已经在本中心学习的学员,因有过登录不需要提出)

材料3.证明是中国归国者或者其家属的材料
例:「自立准备金支给决定通知书」,「引扬证明书」,「定居归国证明书」,「定居促进中心修了证」「支援付给金本人确认书」等的复印件
·同归国者本人之间的关系证明材料是:
例:「亲属关系公证书」,「户籍誊本」, 「住民票」等的复印件。

★ 材料中姓名不一致的场合
因已经办完就籍手续等理由,各种材料上所记载的姓名不同时,请附上同时写有中国名和日本名的「就籍审判书」的复印件。但是,在「外国人登录证明书」上记载了中国名和日本名的,将其复印就可以了。材料收集不齐的场合,中国名和日本名是同一人的证明,是用「誓约书」来代替。「誓约书」虽没有特定的写法,只要写上“中国名和日本名”同是一个人保证没错的字句即可,然后写上本人的姓名,住所,盖上印章即可。

★ 没有与归国者本人关系证明材料的场合

无论如何也找不到证明是归国者家属的证明材料时,与遗华日本人关系的证明,用「关系者之证明」来代替。所谓「关系者」就是与归国时的保证人(家属或第三者)等之间的关系。「关系者之证明」虽没有特定的写法,只要报名的人有是归国者的证明的意思的字句就可。然后,写上证明人的住所,姓名,电话,再盖上印章即可。
※ 提出「誓约书」或「关系者之证明」时,一定要附有报名者的「在留卡」户籍抄(誊)本」「住民票」其中一个的复印件。


* 如有不明、请跟本中心联系。(中国语可)

[ 报名材料寄送地 ]
【首都圏中心】
〒110-0015
東京都台東区東上野1-2-13 カーニープレイス新御徒町7F [ 周围地图 ]
中国帰国者支援·交流センター
TEL : 03-5807-3173 FAX : 03-5807-3174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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